孩子在店内进行篮球训练,因地面光滑不慎摔伤,场所投保有公众责任险,但保司却认为店面最多承担50%责任,这合理吗?
案件回顾
投被保人某某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健身俱乐部),在2022年2月11日在某大型财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公众责任险,2022年5月28日该俱乐部一篮球会员(未成年)在训练时因地面光滑不慎摔伤,前后治疗共花费23000多元,向保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店面只能承担50%责任,最终赔付13000元(其中包括了护理费、陪护费等)结案。
案例分析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9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法条简单理解为,在公共场所内群众受到伤害的,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受害人为未成年的,则应依据双方是否存在委托监护以及是否为有偿委托监护等因素综合考虑责任划分问题。(因讨论到法律问题涉及内容太多,故本案例只列明思考逻辑,如有感兴趣的伙伴可以再详细查询相关资料学习。)
本周案例中要关注的点:1、这种情况,监护人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2、场所承担50%责任是否合理。
1、对于太复杂的法律内容我不清楚,根据我所查询的资料了解到,监护人是否完全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个确实不太好确定,毕竟也没有走诉讼,但是最起码家长与店面之间应该为有偿委托监护,即使真要承担,我认为也只是一小部分。
2、视频中显示,孩子就是在正常运球过程中滑倒,并且四周也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加上这是在教练带领下进行的篮球培训,故我认为店面应当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为何最后保司只按50%责任赔付?
首先,我认为这样赔付肯定是不合适的,保司至少应承担70%以上的责任。但是这个体育馆是我之前理赔案例里面提到过的,因为他们的营业执照存在瑕疵,经营范围不包括“培训”,我的考虑是即使我帮助他们进行协调或者诉讼,责任怎样划分先不说,营业执照是否也会影响案子走向还真不好说(并且因为该场所的负责人一直在换,处理理赔时,这位负责人并不领情,态度也不好,反而觉得是我的问题,实际上因为之前的理赔都跟他们强调好多次了,让他们变更经营范围,他们始终不当回事,我也没办法),所以这次只能吃个哑巴亏了。
还是那句话,遇到责任险的理赔,责任明确还好处理,只要是责任不明确的案子,一般都比较容易出力不讨好。没办法,这是产品属性问题。
本周案例理赔提示
1、购买这类保险一定是从前期承保到后期理赔,整个过程都需要提前去做预判或者说根据经验多去考虑一些细节,否则就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就会比较被动。
2、处理责任险,遇到责任明确并且投保也没有任何问题的案子,一定要争取,这类保险能否理赔,怎样理赔,真的不是保司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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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这就是理赔 ,作者:e赔新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