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陆道培医院、北京博仁医院、苏州沧浪医院......这些民营医院保险公司通常都是不赔的!甚至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法条明确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结论。之前我处理过很多起民营医院就医导致白血病治疗被拒赔的案件,今天就彻底和大家聊聊其中的渊源和核心争取点。
2019年,李某投保了xx人寿的医疗保险。条款约定“我们认可的医院不包含民营医院”。
2021年11月,李某在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不幸被诊断为白血病。2022年1月,李某转院至北京陆道培医院(民营医院)进行骨髓移植治疗。2023年,我们申请保险理赔后,保险公司载明:
“被保险人本次就诊医院不是我司定点医院,本公司歉难赔付。”
说实话,不论从条款约定还是从《保险法》出发,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挑不出一点毛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就医的除外。”
由于我们没有任何紧急就医的证据,
保险公司背靠法条优势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但在最后,谈了近三个月时间,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我们做到了50%即50多万元的赔付!
这里我想和大家聊聊“医疗险的精神”。顾名思义,医疗险是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类保险,这里我换个说法:只有在疾病治疗事实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医疗险才有可能进行赔付。很显然,医疗险的本质就是服务于疾病治疗!
如果我们罹患白血病并行骨髓移植花了上百万元,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在民营医院白血病就不治了吗?
白血病治疗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民营医院,这个钱都得花。如果仅仅是因为医院原因就全盘否定我们对白血病的治疗,这还有公平可言吗?
当然,民营医院的医保报销总比例更低、开销更贵,这点也是毋庸置疑。
总之,民营医院就医在赔与不赔之间应该有一个尺度。诸如保险法司法解释中对民营医院一刀切的规定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了。
来源微信公众号:一哥说理赔,作者:张一 Zj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