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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耳聋,孩子4岁失聪被以先天性疾病拒赔?法院判了!


父母耳聋,孩子4岁失聪就一定是先天性疾病吗?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赔吗!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先天性疾病的案子,给大家参考!

父母耳聋,
孩子失聪不一定是先天性疾病

2017年2月17日,王某(化名)为他的儿子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配置了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及附加少儿超能宝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

2019年3月,被保人被诊断为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出院后申请理赔,被以系先天性耳聋为由拒赔!

协商不成,于是乎,王某将保险公司诉讼至法院!

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被保人所罹患的疾病是否属于先天性疾病!

对于这点,原告给出的证据是

1.2016年5月17日在一家卫生院出具的儿童保健卡,证明被保人听力正常。

2.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和保险代理人的电话录音,证明:被保人在投保前后有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没有出现耳聋症状!

3.根据被保险人的母亲曾经的住院病历!证明:被保人出生时听力也正常!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据了解,被保人父母均为耳聋,存在先天性的极大可能!根据条款规定,遗传性、先天性疾病属于免责范围!

另外,对于录音双方身份不明,录音内容和病历记载内容自相矛盾,无论录音中是否为保险代理人本人,不负有接受保险理赔申请勘查的职权和代理权限!

被告未提交证据!

诉讼中,法院从被保人的母亲于2016年4月24日至28日在某医院的住院病历中所做的“新生儿耳声发射检查”报告的有关问题,向时任处理医嘱的护士询问,并做了笔录!该护士称:“耳声发射检查报告上面的Leftpass”和“rightpass”分别是“左耳通过”和“右耳通过”的意思是当时的初筛通过了,而且只是筛查报告,耳声发射检查只是为了早发现早治疗!

另外,据某医院“家族史”记载显示:“原告父母的不是先天性耳聋,一个系发烧打针导致。一个不清楚”

诉讼中,被告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书,申请对被保人所患疾病范围进行鉴定!后来又放弃鉴定!

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人所患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所以判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额!

案号:(2020)豫9001民初3038号!

案例复盘

为什么保司会以先天性疾病拒赔,主要是因为父母都失聪,而且,母亲的失聪原因不清楚!

无论是谁,都会怀疑是先天性疾病!所以,保险公司的拒赔也是合理的!

当然,投保人王某向法院起诉,争取理赔,也是合理的,我相信投保人不会有骗保的嫌疑!

至于被保人是否属于先天性疾病,谁都说不清,因为保险公司举证不足,所以败诉!

总结

保险理赔,如果是没有争议的案子,保险公司基本上都会爽快的赔,有争议的,往往需要争取!

毕竟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有着各种信息不对称!

所以说,配置保险,还是要有专业人士服务,诉讼是下策哈,因为诉讼时间很长,能协商就协商!

摘自微信公众号:鑫哥说保险 ,作者:鑫哥微信134318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