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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一家公司买保险理赔更快?X平的这个拒赔案例狠狠打脸!

是不是经常听到有些业务员说这样一句话“买保险就买我家,我家理赔服务最好,其它都是垃圾,买一家公司理赔方便,多家公司理赔很难”

接下来我给你分享一个X平自保件的案子,将狠狠打脸!

1.为你鞍前马后,居然把我拒赔

刘某某(化名)作为太平人寿的代理人,于2015年3月~2019年9月在该公司买了四份保单!分别是

①福利健康B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

②太平全无忧终身防癌疾病保险,保额20万!

③太平福禄康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

④太平福禄康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

四分保单中都有极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的轻症保障,保障额度为重疾保额的20%!耳热有豁免功能!

2022年2月~3月,刘某被确诊为宫颈上皮内瘤变!3月27~29日入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宫颈上皮内瘤变CIN3级,出院诊断为“宫颈上皮内瘤变CIN2级,人乳头瘤病毒感染(16.55+)”

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不符合理赔条件为由被拒!无奈之下,曾经兢兢业业也这家公司鞍前马后的代理人将几家公司诉讼至法院。

2.根据ICD-11,CIN2级属于原位癌

刘某认为:

经查,2018年1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卫医发【2018】52”号文件,关于印发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

该通知第二条记载:“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

根据ICD-11,CIN2级属于宫颈原位癌,应该按原位癌理赔

3.有争议,法院这样处理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刘某确诊的CIN2级是否属于原位癌!

法院认为,依据法条:

①《保险法》第30条

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3条

被保人所患疾病宫颈上皮内瘤变(CIN)II级,人乳头瘤病毒感染(16.55+)属于国卫医发2018】52号文件附件ICD-11中文版进行疾病分类和编码中的“宫颈原位癌”项下的宫颈上皮内瘤变(CIN)II级,

该ICD-11虽然与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约定的ICD-10不同,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条款约定的疾病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且该条款为格式条款,应当有利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原位癌~轻症理赔!

4.总结

这样的案件,拒赔合理吗?合理,毕竟这是有争议的案件,而且一次性要理赔那么多的钱,要豁免那么多保费!

但是,人家作为你们公司的代理人,商量都不给,非要闹到对簿公堂才赔,难免让代理人寒心!

所以说,买保险,别相信一些人说“我们家理赔最快,其他家不行”!如果保额比较高,只在一家公司,又遇到有争议的案件,理赔压力大,拒赔的概率更大!

相反,保额比较高,风险分散在不同公司,不同的公司互相牵制,那样理赔更容易!

摘自微信公众号:鑫哥说保险 ,作者:鑫哥微信134318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