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由中国人寿财险承保并负责理赔
承保年龄:28天-65周岁
承保职业:1-4类
保障期限:1年
保障额度:200/600万
价格:174元 起
保障权益:
一般医疗保险金----------------------100/300万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100/300万
轻症一次性给付保险金------------------5000/1万
扩展特需医疗保险金--------------------共享主险保额
重疾一次性给付保险金-------------------5/10万
年度免赔额----------------------------1万
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理赔指引
电话报案:
1、拨打95519或40086-95519报案
2、保险公司事故勘察和定损
3、确认递交相关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审核索赔申请并完成理赔审批
5、审批完成后,保险公司将通过信函、短信等方式通知并完成赔付工作
常见问题
1. 什么人可以投保本产品?
年龄在28天(含)至100周岁(含),投保前连续12个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日常居住地的居住天数超过240天(出生不满240天的,应自出生之日起一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但首次投保自然人的年龄上限为65周岁(含)。
2.本产品等待期是多久?
本产品的等待期为30天,轻症及重疾疾病(一次性给付)责任的等待期为90天,对于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的被保险人,新的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0日。
3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获得理赔?
若为基础版和尊享版,则医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且仅限于上述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休养、戒酒、戒毒中心。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若为含特需医疗方案,则医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且额外包含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但不包括:联合医院、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休养、戒酒、戒毒中心。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和资质。
4.年免赔额1万元,怎么理解?
一般医疗责任存在1万的年免赔额。
保单年度内,对于保障责任范围内由您个人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部分由中国人寿财险报销。
如果您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政府救助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可适用抵扣这1万元的免赔额。
5.什么是初次发生?
是指在保险责任开始之前从未发生过本保险条款载明的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和与上述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
6.什么是既往疾病?
指在本保险合同(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且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签发新的保险合同的,特指首次投保时的保险合同)生效之前罹患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通常有以下情况:
1.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2.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
3.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已经显现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治疗或护理的情形。
7.理赔过还可以续保吗?
本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人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对于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重新申请投保本产品的被保险人,新的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