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糖尿病患者专款医疗险|重疾住院垫付不限次数
价格:142.0元起
保障计划:

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一、 被保险人
本保险项下被保险人为18-55周岁,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2型糖尿病,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糖尿病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被保险人适用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投保年龄、投保方案及有无社保等因素关联。本保险不承保投保前12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未满180天的被保险人。
二、 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1年,最早生效日期为投保成功的次日零时。
三、 2型糖尿病
本保险所指的2型糖尿病是被医院内分泌专科医生根据诊断标准诊断为2型糖尿病,不包括空腹血糖受损和糖耐量减低。诊断标准指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撰写的最新《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推荐的糖尿病诊断标准。
四、 糖尿病疾病管理
指糖尿病患者为了自身健康的需求,通过运动、饮食、药物等多方面的因素调节,使自己的血糖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而降低自身相关并发症的发病概率以及发病损害程度的自我管理行为。
五、 等待期
等待期指自本保险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续保时,等待期为90天,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及续保时不计等待期。
六、 免赔额
1、 本保险标准版的免赔额为10,000元人民币,经济版的免赔额为20,000元人民币。免赔额指全年免赔额,被保险人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以外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年度免赔额。不在保障范围内的费用,不可抵扣免赔额。
2、 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享全年免赔额。
七、 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9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八、 费用补偿原则
本保险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社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九、 就诊医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包括如下机构或医疗服务:
(1) 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
(2) 诊所、康复中心、家庭病床、护理机构;
(3) 休养、戒酒、戒毒中心。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能够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的能力或资质。
2、 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初次患有恶性肿瘤,可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其中床位费限1500元/天。但被保险人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化学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和肿瘤靶向疗法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 投保份数
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限购壹(1)份,多投无效。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本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障利益的,则本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十一、 保费支付
本保险须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
十二、 犹豫期及保险合同的解除
本产品无犹豫期,请慎重选择购买。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按日计算。
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十三、 续保(不保证续保)
本合同为一年期不保证续保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本公司申请投保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可自保单期间届满前30天内向本公司申请续保,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仍可在30天内申请续保并交纳保费,续保后的新保险合同与上一年度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在时间上连续未间断。
十四、 健康服务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若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206-533,享受由椋鸟健康提供的就医绿色通道(专家门诊、住院安排各一次)、住院探视(一次)、基因检测(一次)、医后随访(一次)、中医理疗(一次)、营养方案(一次)以及住院费用垫付的服务。
基因检测服务范围为全国。绿色通道及住院费用垫付服务范围为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石家庄、深圳、武汉、重庆、西安、福州、长沙、厦门、郑州、济南、成都、青岛、沈阳、南京、大连、苏州、杭州、南通、温州、合肥、宁波、南宁、贵州、贵阳、南昌、桂林、昆明等全国200多个城市近1300家公立三甲医院普通部。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并罹患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在异地就医时,在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享受保障范围内住院费用100%垫付服务。被保险人若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在就医时无法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无法申请住院费用垫付服务。
*注:以上有关医疗服务所对应的城市和医院名单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206-533查询。
十五、 如实告知
投保人须确认被保险人过往或目前没有出现《健康问卷》所述的症状或情形,如本公司有疑义的,在保险生效前或存续期间皆有权对此进行调查,投保人应予以授权并同意配合。
十六、 分支机构
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内蒙古、陕西、福建设有28家分公司。本公司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上海,所有理赔案件的申请需递交至上海理赔服务中心统一处理。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地区,保险公司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情况。
十七、 保单服务
1、保险查询及验证。购买本产品后,安盛天平会向您投保时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保单。您也可以通过安盛天平官方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或登录安盛天平官网www.axa.cn上查询、下载电子保单。
如需验证电子保单,您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1)拨打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客服热线:95550 查询验证;
2)登录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官网网址:www.axa.cn,首页-【客户服务】-【电子保单服务】-【电子保单验真】,上传电子保单后可进行验真查询。
2、电子发票送达方式。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如需电子发票,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登录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官网:www.axa.cn,首页-【客户服务】-【保单服务】-【电子发票领取】-【非车险保单】,输入保单号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验证码信息后,点击【申请发票】,即可提交电子发票申请。
2)关注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点击【保单服务】-【保单中心】,需进行实名注册绑定客户个人信息,点击【我的发票】,选择【非车险】输入保单号码、被保险人证件号、验证码后,点击【立即查询】,即可申请领取电子发票。
若未收到电子发票,您可以拨打安盛天平财产保险客服热线:95550 反馈,将安排对接人员进行处理。
3、理赔、保全等客户服务联系方式
1)拨打安盛天平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0;
2)登录安盛天平官网www.axa.cn在线提交理赔、保全申请;
3)通过安盛天平官方微信公众号“安盛天平保险”在线提交理赔、保全申请。
4)理赔、保全服务可在线申请,后续将由客服人员线下跟进处理。
4、投诉联系方式
1)拨打安盛天平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50或4006706666;
2)在安盛天平官网投诉(https://www.axa.cn/)留言直接录入信息或发送投诉内容至投诉邮件servi[email protected];
3)点击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投诉,服务时间:8:30—21:30,全年无休。
5、保费支付。本保险须在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常见问题
Q:可投保年龄:
A: 18周岁--至55周岁,续保可至80周岁。
Q:投保此产品的专属权益
A: 本产品包含了重疾绿通服务及重疾住院垫付服务,可享受100种重疾的门诊及住院绿通服务各一次, 100种重疾住院垫付不限次数。
Q:等待期是什么?
A: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需要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观察一小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将不会获得赔付。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等待期为90天。连续投保时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以下两项保险责任不计等待期:1)一般医疗保险金2)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Q:1型糖尿病患者能否投保该产品?
A: 1型糖尿病患者是不能投保该产品的,我们这款产品仅承保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2型糖尿病,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糖尿病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请您在投保时如实填写健康告知,感谢您的支持。
Q:发生过理赔,是否还能续保?
A: 保险公司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
Q:本产品如何进行赔付?
A: 本产品的赔付比例为90%,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Q:如同时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能否投保该产品?
A: 如果您同时患有高血压及糖尿病是不能投保本产品的。我们这款产品仅针对初次投保时确诊患有2型糖尿病,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正在进行糖尿病疾病管理的慢性病患者。
Q:本产品可以赔付哪些医疗费用?
A: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接受住院、住院前7天和后7天门急诊(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和特殊门诊治疗的,对于责任内个人支付超过免赔额的部分,90%赔付,不限医保目录范围,合理且必须的进口药自费药均可赔付。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Q:我有社保/重疾险还能买吗?
A: 可以,这个是不冲突的。
【有社保】 社保报销是按照比例的,而且进口药也不能报销,这款产品相当于是对社保进行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补充了,基本上客户自己不用多花什么钱了。
【有重疾】 1、重疾险通常缴费年限较长,在和这款产品保额相同的情况下,保费相对会高很多。
2、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主要针对重大疾病,而且一般像是意外伤害的情况是不属于它的保险责任的。
3、客户可以用这款产品报销住院医疗费,再从重疾险那里理赔,作为出院后的身体恢复补偿,在一定期限内,不会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也不会因为生病而降低生活品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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