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康住院保

泰安康住院保
可保1周岁-65周岁, 疾病住院+意外医疗,免赔低至100元
保障计划:

泰安康住院保

意外身故、伤残----10万
意外医疗-----------1万
疾病住院-----------1万

保险详情:

泰安康住院保

一、投保须知

【生效规则】

本产品投保生效时间固定为T+4。

【撤单规则】

本产品不支持生效前在线撤单

【投保地区】

本计划仅限在中国大陆有固定居住地(常住)的人士投保。

【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www.tk.cn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如实告知】

您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信息变更】

如果您的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2-3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增值税告知】

本保险产品您所缴纳的保费为含税保费。

二、产品说明

1.本产品条款为《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款(互联网专属)》(注册号:C00019932312021120818553)、《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互联网专属)》注册号:C00019932512021120305273)及《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注册号:C00019932522021120305263);
2.本产品意外医疗保险责任、意外骨折医疗保险责任为共用保额,且每项责任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均为100元;
3.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女性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为共用保额,成人版方案每项责任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均为300元;幼儿版方案、少儿版方案、老人版方案每项责任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均为500元;
4.本产品网上投保申请日后第四日零时生效,本产品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女性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自本保险生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
5.本产品幼儿版方案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1周岁(含)-3周岁(含);少儿版方案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4周岁(含)-17周岁(含);成人版方案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含)-49周岁(含);老人版方案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50周岁(含)-65周岁(含);
6.本产品少儿版、成人版1-3类、老年版1-3类仅限符合《泰康在线职业代码表》中的1-3类职业人群投保;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不符合投保时职业类别要求的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职业类别,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不符合投保时要求的1-3类职业人群,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负责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成人版4类、老年版4类仅限符合《泰康在线职业代码表》中的4类职业人群投保;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不符合投保时职业类别要求的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职业类别,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不符合投保时要求的4类职业人群,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负责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7.本产品承保的残疾被保险人,仅限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9-10级的客户;1-8级客户不能投保本产品;
8.本产品保险责任内的医疗费用限定为就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指《社会保险法》第三章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险;
9.本产品被保险人因意外出险,如本次事故出险原因中含意外骨折,则本次事故所有医疗费用均按照“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10.赔偿比例:
(1)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
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6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免赔额)×25%;
(2)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保或其他机构获得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赔偿医疗保险金:
疾病(除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
意外伤害(除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
女性疾病及呼吸系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意外骨折医疗保险金=(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35%;
11.本产品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为共用保额;
12.未成年人赔偿限额:如果以未成年人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就超过限额部分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保单所载金额。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保单所载金额。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
13.本产品被保险人在我司及其他公司的累计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航空意外险保额),如超过上述限额则被保险人不能投保本保险产品,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并退还保费;
14.本产品不予承保被保险人从事采矿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期间、无有效操作证操作施工设备期间、被保险人从事的工作或工种需当地监管部门颁发从业证件而无有效从业证件的工作期间的相关责任;
15.本产品不承担赔偿被保险人因脊柱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胸、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病理性骨折、腹股沟疝、动脉硬化性心脏病、脑梗死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任何原因导致的中草药费用;
16.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即: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观察室、特需医疗、国际医疗、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和干部病房以及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以及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不予承保的医疗机构。
理赔服务:
申请方式
1、“泰康在线保险”微信公众号→“我的服务”→“我要理赔”
2、泰康在线APP→“我的”→“理赔申请”→“我要理赔”
理赔时效
1、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您的理赔申请,理赔进度请在微信或APP自助查询
2、寄送资料原件:接到公司寄送原件通知后,将理赔资料原件寄送到指定地点,未接到通知无需寄送原件
3赔付保险金:理赔结论为给付的案件,保险金一般会在审核完成1个工作日内支付。
泰安康住院保
保险条款: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C款(互联网专属)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款(互联网专属)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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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336443757,投保链接在文章最后边,所有保险产品,在投保之后,邮箱里都会收到电子合同。大家可以拨保险官方电话,进行信息查询并验证保单真伪。如果发生疾病或意外状况需要进行出险理赔,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全程进行协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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