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4-6类职业-----建筑行业-----最高可保120万
保障期限: 1年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职业类别: 适用于建筑行业,具体详见职业表 在线保全: 不支持
投保地区:全国范围(港澳台除外),部分拒保地区详见投保须知
适合人群:适用于建筑行业,详见职业表
保费:¥1350元/人起
产品亮点
01
专属特定行业
适用于建筑行业,具体详见职业表
02
保障全面
可保抢险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
03
保障高
从业人员身故伤残保额最高120万
产品特色:
职业要求 :
1.本保单拒绝承保职业:地下(露天打桩和挖地基除外)/水下/水上作业、渔业、船舶相关工作、邮政/快递/航空/水上运输业、地质矿产/石油/天然气/采石业、凿岩工、森林砍伐/防火人员、驯兽师、动物饲养、塔吊安装拆除和维修、窑炉/烟囱新建和拆除、高炉炉前/运转工人、钢缆生产加工、钢丝绳生产加工、石棉制造、水泥制造、化工/军工/火工相关工作、水电工(地下)、涉及危险品/有毒物品/防化器/烟花爆竹/火药/炸药/枪炮/爆破的相关工作、保镖、特种兵/军人/武警/公安/警察/消防等治安人员、警校/军校、体育运动、记者、演艺/娱乐业、各式垃圾处理场的场主和操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堆、焚烧厂和有毒废物处理厂的承保商)/家具行业。
2.被保险人雇员遭受伤害时,实际从事的工作(不属于拒绝承保职业)危险程度高于投保职业或营业范围的,则保险人对按保单约定的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免赔30%。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投保5-6类职业。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如属于拒绝承保职业,或者实际属于钢结构安装工/钢骨结构工人/钢架架设工人却投保其他职业,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从事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但不限高处作业证),否则发生身故或伤残事故,保险人对按保单约定的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对于钢结构安装工/钢骨结构工人/钢架架设工人,免赔35%;对于其他职业,免赔25%。高处作业证及其他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4.钢结构相关职业:钢结构安装工、钢骨结构工人、钢架架设工人,只能投保1月、3月、6月短期保障,且需加费,具体价格详见《费率表》(点击可下载)。
投保份数 :
本方案每人限投1份,超过部分无效。
保障区域 :
实际经营地址在以下地区的单位本产品不予承保: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天津市、山东省临沂市。
生效时间 :
最早次日零时生效。
医院要求 :
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为大陆境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如因紧急抢救无法前往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转入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对于前往非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或未按本约定转入本保单指定就诊医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除非取得保险人认可,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保额说明 :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和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储存、 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指被保险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包括自然灾害)导致其雇员或第三者死亡或伤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保单仅承保因保单中承保的雇员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的事故,对于其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损失,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
2.累计事故责任限额:500万(10人及以下)/1000万(大于10人)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10人及以下)/500万(大于10人)
每次事故及累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0万
每次事故及累计事故救援费用责任限额:10万
累计事故第三者人员伤亡责任限额:30万
每次事故第三者人员伤亡责任限额:10万
特别提示 :
1.以下情形,保险人不得以投保职业有误而拒赔或者减少承担赔偿责任:投保职业对应的保费,大于或等于被保险人实际职业对应的保费。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雇用人员使用机动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各种职业病、疾病、中暑、猝死等非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雇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上述均不属于保险责任。
3.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被保险人雇员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1)死亡:被保险人雇员发生死亡时,保险人按工伤赔偿标准核算身故赔偿金;第三者发生死亡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每人限额内核算身故赔偿金。
(2)伤残:如被保险人雇员遭遇保险事故导致伤残,每人可从保险人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每人伤残赔偿限额*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 书,对照国家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伤残程度为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给付比例100%,二级伤残给付比例90%,三级伤残给付比例80%,四级伤残给付比例70%,五级伤残给付比例60%,六级伤残给付比例30%,七级伤残给付比例20%,八级伤残给付比例15%,九级伤残给付比例7%,十级伤残给付比例5%。
如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者伤残,每人可从保险人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每人伤残赔偿限额*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伤残程度为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给付比例100%,二级伤残给付比例90%,三级伤残给付比例80%,四级伤残给付比例70%,五级伤残给付比例60%,六级伤残给付比例30%,七级伤残给付比例20%,八级伤残给付比例15%,九级伤残给付比例7%,十级伤残给付比例5%。
(3)被保险人不得就其单个雇员因同一保险事故同时申请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理赔指引 :
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案,泰康在线官方理赔客服电话95522-3。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超过72小时才报案,则保险人对按保单约定的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免赔50%。如果事故发生日期早于本保单生效日期,被保险人通过对事故发生日期造假的方式,从而在本保单提出索赔的行为则属于骗保,保险人有权提请相关机关追究被保险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支付方式 :
本方案支持公对公转账和在线扫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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