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
定制方案灵活搭配 开放质子重离子治疗保障
保险方案: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

保险详情: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

产品投保须知书:

【公司介绍及售后服务提示】

本产品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于 2017 年 1 月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在广东省广州市正式开业。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以下区域设有分支机构: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江苏省、重庆市。我公司暂未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消费者所在地区我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能存在服务环节增加、时效相对较长等问题,但不影响保单保障权益。请投保人对此予以确认后再进行投保。

【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

本产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1638842820691.jpg

【除外责任/责任免除】

本产品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责任免除的相关事项,详见本产品《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书》或者本产品条款中“2.4责任免除”的相关描述。

【保险计划(含保险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

1、保险合同中的保单页及《保障利益表》,记载了本合同所能享有的保险责任及其对应的保险金额、免赔额以及赔付比例;

2、保险责任对应保险金额参见保险合同中对应责任《保障利益表》年度赔付限额。免赔额由投保人与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每个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所获得的累计给付金额之和不能超过该责任的年度赔付限额。

3、本合同中的免赔额,是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合同不予赔付的部分。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本合同中的免赔额包括次免赔额和年免赔额。

次免赔额:指被保险人每次门急诊治疗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中须先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金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对此不负责给付保险金。

年免赔额:指每一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累计费用中须先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金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对此不负责给付保险金。

4、一般赔付比例:指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扣除免赔额后剩余部分中须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负担的比例。

【投保规则】-详见产品资料《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 版) 投保规则》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资格 本产品为个人产品,投保人为个人。投保人可以为本人投保,也可以为家庭成员 投保,支持家庭单。

1、投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保人年龄限制:投保人年龄应大于等于 18 岁;(2)投、被保险人关系限制:投保人可以为本人或父母、子女、配偶投保。

2、被保险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首次投保,被保险人年龄限 0(出生满 30 天)-54 周岁,本产品最高可重 新投保至 80 周岁。(2)被保险人职业类别需为 1-4 类,职业类别参照《复星联合健康职业分类表》。(3)投保人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等家庭成员投保家 庭单。家庭单中,主被保险人需为成年人,子女包括未成年人子女以及不超过 24 周 岁的未婚成年子女,若有 7 周岁(含)以下被保险人,则需要至少有 1 名 18-40 周岁 被保险人。

(4)18 周岁(不含)以下无稳定工作收入,经济上完全依赖父母的未成年人不 可单独(被保险人中无成年被保险人)投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单独投保但仍然 不能投保门诊套餐: 投保年免赔额 5000 元及以上的住院套餐; 3 周岁(含)-18 周岁(不含)被保险人,投保本产品时,已投保我司长期重 疾产品基本保额达 10 万及以上。

3、特殊职业限制: 无业人员(除学龄前儿童)、医护人员,只可投保套餐一、二、三、四,且不可 选门诊套餐,免赔额不能为 0。

【重要信息提示】

1. 投保前,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销售页面内容,保险条款特别是其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本须知书中的各项内容,并确保投保时提供的任何资料均真实有效。

2.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以所签发的保险合同为准。

3. 投保人应当提供真实的投保信息,并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提出的询问如实告知。如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或者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在保单承保后又提出补充告知,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1)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有权不同意承保或解除合同;

(2)如发生保险事故,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退还保险费。

4. 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默认提供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合同(简称电子保单)与纸质保险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将作为理赔的依据。参考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5. 投保人可通过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全国客服热线4006-11-7777 或登录官网(www.fosun-uhi.com)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保单查询、验真。

6.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通过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保险合同,请投保人提供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您需要提供发票,可以联系客户经理或致电我司客服热线。

7.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自收到完整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根据本合同已承担保险责任的,不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1)未满期净保费,指“(保险费-手续费)*(1-(保单当期已经过天数/当期已交保险费对应的保险期间))”。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手续费指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对本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及佣金的总和,等于保险费的35%。

8. 本产品有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的零时起,有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9. 本产品有等待期: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日起30天内(含第30天)为等待期。保险期间届满时,投保人需要重新向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同意,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新的保险合同无等待期。

10. 补偿原则与给付标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部分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按照保险金的60%进行赔付。

11. 不保证续保:本合同本合同为不保证续保合同。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若本产品统一执行停售,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将不再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但复星联合健康保险会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其他产品的合理建议。

12. 产品费率与被保险人年龄关联:投保人(重新)申请投保时,若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同意承保,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按被保险人(重新)投保时的年龄计算保费。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保费可能发生变化。

13.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包括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指定医疗机构(可登陆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官网或致电查询相关信息),以及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1)除另有约定外,位于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执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新公布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定点医院;(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5)以上机构中的特需门诊或病房(包含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VIP部、联合医院)是否开放视具体保险计划而定。

14. 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投保人同意授权: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可通过知悉本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信息的机构查询、获取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信息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医疗信息等);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的使用。为确保信息安全,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本人谨此授权任何注册医师、医院诊所、保险公司、或其他拥有本人及被保险人资料、或了解本人及被保险人、或本人及被保险人将来可能求诊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均可向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或其他保险人或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提供所了解的关于本人的资料和信息。本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与正本拥有同样的效力。

15. 投保人同意并授权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中国法律允许或要求的范围内,基于保护客户权益、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落实监管部门及其它客户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要求目的,将本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个人信息、保单信息、理赔信息,根据本保险合同之需要而查询和收集的相关信息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可能涉及的保单信息、医疗信息提供给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银保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合法第三方公司,进行信息真实性验证、信息管理和合理利用。

16.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全国服务(咨询、投诉)电话为4006-11-7777。
产品资料: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条款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费率表
复星联合乐健一生中端医疗保险(2021版)投保规则

理赔服务:

1:申请理赔

您可通过关注“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微信服务公众号,在线申请理赔。

2: 准备资料

申请金额小于等于1500元的案件可不提供理赔申请资料原件,申请金额大于1500元的案件须同步提交理赔申请资料原件。

3:提交资料

理赔申请资料原件具体递交方式可按照保险公司发送的短信指引操作。

4:补充资料

理赔提交申请成功后,可能存在材料上传不清晰或者遗漏的情况,请及时关注保险公司发送的短信通知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补充上传。

5:查询理赔进度

理赔案件处理流程为“报案—立案—审核—结案—转账支付”,理赔进度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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