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
在线投保平台

平安特惠行境内旅游保障计划险


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产品详情:

保障范围: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限0-90周岁。其中投保生效时年满71周岁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伤残”及“突发急性病身故”两项保障的保险金额为产品列表中对应项目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2、按中国保监会规定,10周岁(不含)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0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航空意外意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不受此限制)。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累计身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3、【突发疾病】指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之前未曾接受治疗或诊断、在旅行期间突然发生的、并且必须立即接受治疗方能避免身体或生命伤害的疾病,不包括既往疾病及并发症、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突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热(成人达到38.5摄氏度或以上,小儿达到39摄氏度或以上)、急性阑尾炎或剧烈呕吐或严重腹泻、休克或昏迷、高原反应、癫痫发作、严重喘息或呼吸困难、急性心肌梗塞或心力衰竭或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限在保险事故发生前2年内无“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门诊和住院就诊记录,2年内有就诊记录的为既往症属于除外责任)、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出血、急性尿潴留、非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突发性的眼睛红肿疼痛或视力障碍、感染传染病。

4、被保险人返回常住地或出发地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返回常住地三十日内(但住院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

5、购买份数:每人每次限购1份。

6、承保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7、本保险产品计划承保自由行、自驾、高原地区。不承保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8、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必须在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治疗的,对于其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100%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9、就诊医院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所赔付的医疗费用限医保范围内用药。

10、突发急性病身故(含猝死)及突发急性医疗扩展承保既往疾病及其并发症情况。因涉及既往疾病及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导致身故、医疗的赔付以此特约为准:投保生效时年满30天-7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对应投保生效时年满71周岁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为保单所载金额的25%。心脑血管疾病是指由于高脂血症、血液黏稠、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等所导致的心脏、大脑及全身组织发生的缺血性或出血性疾病。

11.突发急性病含法定传染病,但保险生效前已染病导致身故及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点此查看《保险条款》

平安特惠行境内旅游保障计划险轻松索赔,请记住以下几点:
1.记住您的电子保单号码(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您的邮箱)。
2.万一出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三日内报案。
3.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申请项目应备文件
(1)保险凭证(电子保单)
(2)被保人身份证明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5)门诊或住院病历
(6)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
(7)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8)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
(9)伤残鉴定报告
意外伤残 (1)、(2)、(5)、(7)、(9)
意外身故 (1)、(2)、(3)、(4)、(7)、(8)
意外医疗 (1)、(2)、(5)、(6)、(7)
4.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请按第3条要求收集齐理赔申请所需的凭证,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所在当地的机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理赔手续。
5. 理赔金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凭证后,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类的事故,理赔将由客户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当地机构办理。
6. 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若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没有提出赔偿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不再赔偿保险金。
7. 理赔服务电话: 95511转5

平安特惠行境内旅游保障计划险在线官网购买地址(手机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