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产品由华泰、利宝共同承保
必选主险:
意外身故/伤残-------------------10万-20万--30万--40万--50万--60万--60万--70万--80万--90万--100万
可选附加险:(可以附加或者不附加,自选)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社保范围内0免赔100%报销)
扩展社保外医疗费用(100免赔80%报销)
意外住院津贴(单次最长90天)
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保险金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火车、轮船、轨道交通)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民航客机)
营运汽车意外身故/伤残
非营运汽车意外身故/伤残(7座以下非营运汽车)
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1、 本产品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以下简称“华泰财险”),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广东、陕西、四川、云南、辽宁、浙江、河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福建、山东、广西、河南、江西、深圳、青岛、大连、宁波、贵州、内蒙古、厦门、黑龙江、新疆、宁夏、吉林、甘肃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
2、 华泰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您可进入华泰财险官网(http://pc.ehuatai.com)→点击“公开信息披露”→在“专项信息”→“偿付能力”中进行查询。
3、 本产品由华泰财险授权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向客户推荐,经纪公司在获得投保人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4、 投保流程:登录→选择保险产品→点击购买→填写投保信息→确认信息和金额→在线支付→收到承保成功的短信通知后→投保成功。
5、 保单形式: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需要纸质保单,请拨打华泰客服热线4006095509。保险公司将以快递方式寄送纸质保单。
6、 发票形式:本保险产品为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自助申请系统(http://ahchudan.pc.ehuatai.com/htfp),或进入华泰财险微信公众号“华泰财险e商城”“客户服务”项目中找到“电子发票”项目,自助获取电子发票。
7、 保险人保证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严格保障客户信息安全,不将客户信息提供给保险交易活动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9、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年龄为16-65周岁,16周岁(含)至18周岁(不含)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最高保额50万元。
10、 被保险人必须按实际从事行业及职业投保,且必须符合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可保职业分类。如在出险时被保险人实际从事的职业分类等级高于保单列明承保的职业分类等级,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1、 除高处作业外,被保险人从事其他特种作业时,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定义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准。
12、 被保险人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或保单约定的时间内)向保险人报案,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特别约定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13、 拒保行业:1)不承保涉及电力/通信/通讯等户外铁塔或高塔烟囱的相关工作;石油开采相关工作;采石采砂相关工作;枪弹炸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相关工作;井下深坑/矿产相关工作;桥梁、隧道工程;沿海、海上、潜水相关工作;家具/木材/板材加工制造业;高压电力相关工作;拆除工程;钢丝绳加工制造业;船舶制造修理相关工作;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工程。2)不承保注册地或营业地在天津市及所辖地区的企业;注册地或营业地在河南省、山东省的企业。河北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河北廊坊市、吉林、黑龙江、辽宁、西藏、新疆、青海及广东省-江门市地区的家具木材制造业的企业。3)注册地或营业地在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及张家港市地区的企业团体,仅限投保1-2类职业。4)不承保投保人名称中包括如下关键字的企业或团体组织:钢结构、钢丝绳、钢铁、危险品、石油、幕墙、脚手架、拆、房屋、疏浚、快递、外卖、骑手、速递、电梯、高压电、铁塔、船舶、造船、船厂、船员、矿、采石、采矿、爆破、家具、家俱、木材、板材、石材、劳务、劳联、产联、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人才服务、人才介绍、企业咨询。
14、 本保险产品中医疗机构仅限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但被保险人在下列地区及医院就诊治疗的,保险人不予理赔:1)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江苏省的徐州市、南通市所有医院;3)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4)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0五医院;5)吉林省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中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黑龙江省中医医院;7)河北省的青县、青龙县、东光县、廊坊市固安县所有医院、邯郸市馆陶县人民医院;8)河南省的信阳市所有医院、开封市所有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洛阳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东方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焦作市博爱县中医院、郑州市中牟县中医院、新乡市所有医院、原阳县所有医院;9)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潍坊市高密县的所有医院、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滨州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莱阳市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10)四川省的宜宾市所有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11)贵州省的遵义市绥阳县中医院;12)广东省的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医院;13)湖南省的衡阳市中医正骨医院;14)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中医院;15)所有私营医院。
15、 本保险产品中各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若具有由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的其他团体意外险,且在其他团体意外险中有与本保单相同保障责任的,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不累计叠加,保险人仅按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16、 本保险产品主承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份额50%;从共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承保份额50%,两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17、 投保时未勾选高空作业:鉴于被保险人未扩展高空作业保障,则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持有高空作业证书,本保单均不承保任何情形下被保险人从事高空作业所导致的意外事故。高空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
18、 投保时勾选高空作业:本保险承保被保险人从事高空作业所导致的意外事故。高空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活动。被保险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须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若因未做好以下安全防范措施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a、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严重心脏病、 高血压、贫血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b、凡施工建筑物高度超过4米时, 必须随施工层在工作面外侧搭设3米宽的安全网。c、在无法采用架设安全网等防护措 施时,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 安全带;在陡坡施工时要拉好保险绳。d、配带安全带、安全帽、孔洞须加 强牢固盖板,围栏或防滑措施。属于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活动的前述被保险人,除上述要求外,还应依法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书。
19、 投保时扩展自费药:如扩展自费药责任,本保险在意外医疗费用限额内扩展承保在医院发生的社保外医疗费用,但不包括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社保外医疗费用与意外医疗费用共用保额,每次事故100免赔80%赔付。
20、 投保时扩展客运交通意外责任:如扩展客运交通意外责任,华泰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身故、残疾保额与华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额累计赔付。
21、 投保时扩展非营运汽车意外责任:如扩展非营运汽车意外责任,本保险仅限驾乘7座及以下非营运小客车期间所导致的保险事故,身故、残疾保额与华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累计赔付。
22、 投保时勾选新冠重症金:本保险项下,仅承保附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达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规定的”临床分型“的”重型“或”危重型“程度的,保险人按照本项保险责任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每人限额5000元,等待期30天。
23、 等待期: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金和新冠重症金等待期30天,其他责任无等待期。
24、 投保份数:每名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25、 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或补偿,本公司给付金额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或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26、 保障区域:本保险产品的保障区域仅限于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7、 如对本保险产品有任何咨询、报案或投诉问题,请拨打华泰保险客户服务热线:400609550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对公转账】
转账缴费宇泰保险经纪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宇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帐号:110933127010802
开户行:招商银行分行北三环支行
开户行行号:308100005141
资料下载:
《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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