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含)以上起保,生效时间最早为T+2
承保1-6类职业---最高保额100万----可保高空作业
保障期限: 1月、3月、6月、1年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职业类别: 1-6类职业企业员工 在线保全: 支持
投保地区:全国部分地区(不含港澳台,天津、黑龙江、贵州、吉林等地区,详情请见投保须知)
适合人群:16-65周岁 1-6类职业企业员工
价格:¥45元/人起
产品亮点
01
承保职业范围广
可承保1-6类职业,还可以保高空作业
02
保障全面,保额高
意外身故/伤残保额最高可达100万,还可扩展社保外医疗费用和交通意外责任
03
支持短期保障
支持1/3/6个月短期保障,保费低至9元/人
04
责任自选,方案灵活
保障全面自选,随心搭配,定制专属方案
05
在线保全
支持线上保全,支持增人、减人和替换,方便快捷
产品特色:
职业要求 :
1.被保险人必须按实际从事行业及职业投保,且必须符合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可保职业分类。如在出险时被保险人实际从事的职业分类等级高于保单列明承保的职业分类等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的10%承担保险责任,本条仅适用于意外身故/伤残责任,附加险出险时投保工种职业分类等级高于保单列明承保的职业分类等级,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除外行业及职业:
1)涉及电力、通信、通讯等户外铁塔设备的架设、安装等施工工作活动;外卖平台送餐、快递行业;近海&远海渔业;采石采砂相关;桥梁隧道工程相关;中山市的家具木材制造业。
2)注册地或营业地在广东省-江门市地区的家具木材制造业。
3.高风险行业需加费投保:
1)投保人名称包括关键字:保洁、物业、纺织、加工、科贸、农业、石业、工程、建材、钢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需加费20%。
2)投保人名称包括关键字:拆、拆房、房屋、疏浚、脚手架、危险品、幕墙、铁塔、电梯、劳务、人力资源、机械、水泥、安装、船舶、运输、通讯、通信、物流,需加费50%。
4.本产品仅承保亚太职业分类表中1-6类职业,以下职业均属于拒保职业:特种养殖(蜂/蛇/鳄鱼)人员;有毒动物饲养工(蛇、蝎子、蜈 蚣等);沿海作业渔民;远洋渔船船员;近洋渔船船员;伐木工人;锯木工人;坑探工人;地震物探爆炸工人;海洋地质取样工人;湖盐米掘爆破工;城镇集体及个体私营煤矿人员;采石业工人(从事凿眼、放炮、 破料等);矿井开掘工人;支护工人;矿物采掘爆破爆破工人;钻孔机司机;井筒冻结工人;矿井机车运输工人;矿井通风工人;火药/雷管管理工;井下采矿工人;矿山井下抢险/救灾人员;采掘工(煤矿);领班(煤矿);矿工(煤矿);工矿安全人员(煤矿);其他作业人员(煤矿);井下作业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油气井清洁保养修护工;钻勘设备装修保养工;钻油井工人;其他勘探及矿物开采人员;远洋货轮工作人员(远洋);缉私人员(远洋);潜水员(远洋);飞机领航员;航空公司飞行训练学员;试飞员;机上交通、气象;新闻预报员;农业飞行(播种);农业飞行(畜牧业);空中消防人员;特技飞行员;空中救护队人员;飞机驾驶员、航空运输飞行服务;短工;安装玻璃幕墙工人;水电工(地下);凿岩工;潜水工作人员;爆破工作人员;高炉炉前工人;高炉运转工人;有关高压电之工作人员;火炮膛线制作工;枪支装配工;枪管校直工;枪管膛线制作工;火工装药工;引信装试工;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火药炸药业人员;滤毒材料制造工;防毒器材装配工;防毒器材试验工;机载导弹例行试验工;航空环控救生装备试验工(空中试;硫酸生产工;硝酸生产工;盐酸生产工;磷酸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烧碱生产工;氟化盐生产工;缩聚磷酸盐生产工;单基火药制造工;双基火药制造工;多基火药制造工;黑火药制造工;混合火药制造工;单质炸药制造工;混合炸药制造工;起爆药制造工;含水炸药制造工;火药爆竹制造及处理人(包括爆竹 、烟火制造工);其他有毒物品生产工;爆破工;石棉制品工;烟花爆竹制作工;战地记者;特技演员;高空杂技飞车飞人演员(5米及以上);威亚、骑马替身演员;警校、军校学生;飞行教官;飞行训练学员;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高压线路架设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井下作业工;海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进行海洋、海底勘察人员);动物园驯兽师;高楼外部清洁工、烟囱清洁工;道路清洁工(高速路及铁路轻轨);高速公路绿化工;防暴警察;缉毒警察;炸药处理警察;防毒防化防核抢险员;武装警察;特种兵;军事单位武器、弹药研究及管理;空军、海军、潜艇军人(非前;前线军人;军校学生及入伍受训新兵;一般地面部队人员(含陆军野战、 机械修护、土木工程、飞弹、战 车及空军炮、飞机修护等);滑雪运动教练员;滑雪运动员;滑水教练;滑水人员;水上摩托车教练员;水上摩托车驾乘人员曲棍球球员;冰上曲棍球球员;橄榄球球员;马术运动教练员;马术运动运动员;摔跤运动员;职业拳击运动员;角力人员;柔道人员;空手道人员;跆拳道人员;武术人员;教练;潜水人员;特技表演教练;特技表演人员;雪车教练;雪车与赛人员;滑翔机具教练;滑翔机具驾驶人员;汽车、机车赛车教练;汽车、机车赛车赛车人员;跳伞教练;跳伞人员。
投保份数 :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限投保一份,每张保单最低投保人数5人。
医院要求 :
本保单约定河北青龙县、河北东光县、廊坊市、河南信阳、山东禹城、北京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江苏徐州、江苏南通、辽宁铁岭、四川宜宾市的所有医疗机构、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金乡县的所有医院、河南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中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医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以及天津辖内所有医院,以上地区所有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均不在赔付范围内。其他地区,按保险条款约定,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仅限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医院。
免赔额 :
1.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社保内)为:经社保赔付后,0免赔100%赔付;未经社保赔付,免赔200元后80%赔付。
2. 如果扩展社保外医疗费用,则本保单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扩展社保外医疗费用,社保外医疗费用部分200元免赔80%赔付,且保额以意外医疗保额的10%为上限,与意外医疗费用共享总保额。
3.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免赔为3天,每次最长不超过90天,累计赔付最长不超过180天。
赔付比例 :
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十至一级的赔偿比例从10%至100%依次递增,每级级差10%。
特别提示 :
1.投保需如实告知是否涉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如选择“不涉及”,则本保单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距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如选择“涉及”,则本保单承保被保险人从事距离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但被保险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并系绑安全带,否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的10%承担保险责任,本条仅适用于意外身故/伤残责任,附加险出险时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高处作业以《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中的定义为准。
2.被保险人从事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时,未取得对应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引起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特种作业定义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应急管理部最新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为准,特种设备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为准。
3.本保单不承保猝死事故,即由于猝死及其他自身身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心脏骤停、呼吸衰竭、急性病突发等排除外来伤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不负责赔偿;
4.本保险在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
5.本保单各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若具有由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其他团体意外险,且在其他团体意外险中有与本保单相同保障责任的,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不累计叠加,保险人仅按相同保障责任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
理赔指引 :
1.保险事故发生后,请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电话95506,并根据指示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将审核案件并对属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将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受益人名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2.理赔相关申请书及授权书等资料,请点击下载:《理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