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拒保医院
★独立个单
★报销比例超高
★可保年龄18个月—5周岁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方案二---------2万元
方案三---------3万元
住院费用补偿:
方案二---------2万元
方案三---------3万元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方案二---------3000元
方案三---------3000元
报销比例:(医保范围内),有社保赔付,100元免赔,90%报销;无社保赔付,100元免赔,80%报销。
本保单意外门诊医疗,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0元,累计3000元。
1、每位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承保年龄18个月至18岁。
2、本保单住院医疗疾病责任等待期30天,自投保日起顺延30个自然日,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保单不属保险责任,但因意外造成的住院医疗无等待期。
3、本保单意外门诊医疗,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0元,累计3000元;意外住院医疗、疾病住院医疗,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即被保险人投保方案对应限额的80%以内进行计算。
4、被保险人发生属于我司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理赔事故时,定点理赔医院为条款中规定的释义医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5、在每一保险年度,我公司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赔付的慢性疾病、未治俞疾病及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初次投保前已患的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其并发症不属保险责任。
6、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国家规定的自费部分后,若被保险人已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剩余部分则按照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照90%给付医疗费用赔偿金,若被保险人未经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照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照80%给付医疗费用赔偿金。
7、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本保险合同生效30日后(人保公司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因疾病必须住院治疗,并因该事故或疾病产生医疗费用在扣除国家规定的自费部分后,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对属于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或新农合医疗先赔付,剩余部分扣除100元免赔后按90%赔付,赔付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未经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报销的被保险人,对属于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80%给付,赔付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8、本保单发生理赔时被保险人需提供意外事故发生的过程说明,有第三方的需提供第三方的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
9、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伤残级别确定残疾赔偿标准。赔偿标准按照对应限额计算,十级伤残5%、九级10%、八级20%、七级30%、六级40%;五级50%;四级60%;三级70%;二级90%、一级100%,本保单计算标准按照此标准执行;
10、如产生诉讼本保单司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
11、特别约定与保单相悖之处以附加条款为准。
价格表:方案一200元,方案二230元---住院医疗:有社保100元免赔90%报销无社保100免赔,80%报销
注意:是卡单,录入后电子保单带保险保单号可以人保电话95518人工查询真伪,理赔找我们15336443757或拨打人保95518理赔报案!
发被保人名字,身份证号,性别和职业即可投保(身份证照片也可),手机和微信联系我即可咨询,投保,微信转账购买或理赔报案。
手机和微信:1533644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