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条件
投保年龄:50周岁-80周岁
投保职业:1-3类
保障时间:1年
可购份数:1份
生效时间:T+1-T+30
该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保障范围:
特别约定:
1、本产品承保年龄为50-80周岁(含50、8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中老年人,70岁以上仅支持投保计划一、计划二。
2、本产品每人限购一份,多投无效。
3、本产品仅承保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中1-3类人员。
4、意外医疗赔付标准: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治疗所需的、合理的治疗费用(扩展社保外用药),本公司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以有社保身份就诊或结算的,本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照90%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他个人自费项目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意外医疗就诊医院仅限国家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除外),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修养、静养、戒酒、戒毒等类似的医疗机构。
6、投保人已确认,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下情况:恶性肿瘤、白血病、癫痫、帕金森病、痴呆、精神病、严重心脏病(中、重度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梗塞、或心功能三、四级,或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脑卒中(中风)、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7、本产品承保区域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8、【不可承保被保险人身份证地区:山东、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
9、意外医疗赔付标准: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实际治疗所需的、合理的治疗费用(扩展社保外用药),本公司在扣除 100 元免赔额后按照 100%比例给付保
险金,若被保险人未以有社保身份就诊或结算的,本公司扣除 100 元免赔额后按照 90%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他个人自费项目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0、被保险人意外医疗就诊医院仅限国家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除外),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修养、静养、戒酒、戒毒等类似的医疗机构。
11、投保人已确认,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下情况:恶性肿瘤、白血病、癫痫、帕金森病、痴呆、精神病、严重心脏病(中、重度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梗塞、
或心功能三、四级,或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肝硬化、脑卒中(中风)、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理赔流程:
1.理赔报案
1、支持在线自助报案,自助报案路径:登录手机平安好生活APP,点击【我的】-【我的理赔】-【我要报案】,自助申请理赔;
2、支持电话报案,拨打平安客服电话95511申请理赔。
2.上传资料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在平安好生活APP平台在线提交
3.保险公司审核材料
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热线会根据您的出险情况,给与详细的理赔指引服务,您需要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配合并完善相应理赔手续。
4.完成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理赔资料后,视案件复杂程度,简易案件3个工作日、复杂案件30日内结案。结案后保险公司告知理赔情况,并将赔款通过转账方式至客户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