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限:一年
保单形式: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1. 承保企业经营范围:餐饮业,食品销售业;
2. 本方案所指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仅针对保险事故所致的医疗诊疗费,不含疾病医疗费及意外门急诊医药费。
3. 食品不涉及进口冷冻产品和婴幼儿产品。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免赔额:500元/每次事故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请将保费转至如下保险公司银行账户,转账后持支付凭证到帮助中心凭证平台,上传登记
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京西路支行
账号:11014491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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